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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成果转化终于有办“法”了

2016-12-02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科技



(猛戳上图有惊喜,小科专门用了全景技术,让没到过人大会议现场的亲感受感受~)


12月,又到了发年终奖的时候,又是红包刷屏的月份。这不,就在这个月的第一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给我们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投票通过了《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有了这份《条例》的加持,如果你是科研人员,你的腰包可能会鼓起来;如果你是企业家,你的订单可能多起来;如果你身在高校或者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会顺畅起来;如果你以上都不是,你会发现你能购买的国产高科技新产品会丰富起来。怎么样?是不是一个人人有份的大红包?



《条例》分六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法律责任、附则。详细的小科以后再给亲们解读,本期咱们先凑个热闹,看看本条例亮瞎眼的10大亮点。


一、对企业

企业的亲看过来!本条例充分发挥了你们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主体地位。

1

改革项目管理,从源头上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

像政府在制定相关科技规划、计划和编制项目指南的时候,《条例》指出政府应当听取相关行业、企业的意见。

企业的亲们再也不是追着政策走,而是让政策跟你走啦!


还有像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产业目标明确的科技项目,要由企业的亲们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实施。

2赋予企业权利,增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条例》要求畅通企业获取成果信息渠道,明确企业可通过多种形式获取成果信息。

小科也很明白有时候企业的亲们比较难知道有什么科技成果是对口自己企业生产,现在这样的情况即将改善了!


同时,《条例》也鼓励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政府可以依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

3制定政策措施,为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营造良好环境:

像政府采购政策,普惠性财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都会陆续登场,企业的亲们就密切关注“广东科技”,抢吃的“头啖汤”政策!


二、对高校、科研院所

高校、科研院所的亲看到企业有那么多福利是不是有点眼热?小科要告诉你,《条例》给亲们的也是“巨包”,而且还有5个!


1.建立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自主处置权操作规范。

有了操作规范,科技成果转化so easy~


(1)设置了高校、科研机构应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集体决策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

(2)明确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技人员应当享有的知情权和予以配合的义务。

(3)提出高校、科研机构要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台账制度,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的确认依据。


2.进一步深化改革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

成果转化相关的固定资产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都可以成为转化实体,科技成果转化真的超级灵活!高校、科研院所的亲们,让科技成果转化来得更猛烈些吧!


(1)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自主决定成果的实施、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事项,不再需要审批或者备案。

(2)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固定资产以及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入股组建转化实体,取得的收益在履行审批手续并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后,可用于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


3.明确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计算基准。

不清晰的概念,这次给你们捋清楚了,别算错亲的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咯~


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净收入是指科技成果技术合同成交额扣除完成该次交易发生的直接成本,包括评估费用、谈判费用、专利申请和维持等费用及税金等。


4.细化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成果转化收益的财务管理制度。

亲们,瞪大双眼看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类,到底怎样来收入,能用在什么地方要看清楚!


(1)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计入科研事业收入,作价入股的股权红利计入其他收入。

(2)细化单位可以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支出。


5.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部门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更有序,亲所在的高校或科研院所如果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那就无往而不利啦!


(1)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部门,开展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相关工作。

(2)高校、科研机构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相关部门的运行和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


三、对科技成果

对于科技成果,《条例》也明确了许多规定,现在更能体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了。

1.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定价免责”的保障性制度。

这对亲们来讲,无疑是“尚方宝剑”和“定心丸”,这下亲的成果转化就没有后顾之忧啦!


(1)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退出和“定价免责”的内容,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采取对外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应当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退出方式。

(2)转化过程中,高校、科研机构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不纳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2.明确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前的基准价格确定。

现在,科技成果的价值能更“接地气”,让各位亲的成果转化的价值更接近市场。


明确“通过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挂牌交易、拍卖前的基准价格。”

立法中允许公开询价的方式,意味着赋予了单位或科技人员多种的、可以选择的、市场化的方式去确定挂牌交易、拍卖前的基准价格。


3.作为上位法的补充制度,探索实施科技成果约定转化制度。


提出“本省财政性资金资助的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立项单位与项目承担者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当约定成果转化期限,明确未在约定期限内实施转化的,可以由成果研发团队或者完成人实施成果转化”的约定机制,激发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四、对科研人员

对作为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也有利好哦,这次实在《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来保障亲们也能分享科技成果转化的红利。


允许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取奖励和报酬。

明确允许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担任行政职务并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可以按规定获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同时,为了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10大亮点小科就给大家show到这,详细的解读还请各位亲密切留意咱们“广东科技”,微信红包可以错过千万个,但是事关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民大红包一丁点消息都不可以放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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